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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

作者:人事处  发布时间: 2018-03-05  点击:

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57号),结合我省实际,经商有关部门,我厅制定了《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考试安全顺利进行。

二、2018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将全面实行机考,请告知考生做好相应考试准备。

三、国务院已取消招标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2018年度招标师考试为一次性收尾考试,截至2017年合格科目仍在有效期内的考生可报名参加考试。本次考试结束后,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的人员,按照《招标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13〕19号)颁发原招标师职业资格证书。证书可作为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凭证。

四、根据我厅《关于加快推进专业技术人员资格信息化工作的意见》(浙人社发〔2017〕117号),对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制发我省出具的电子合格证明,并采取“网上申领,快递送达”的方式同步发放国家印制的纸质资格证书。对省考成绩合格人员制发电子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考试合格人员可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高级职称评审与专技考试”栏目下载打印电子证书(证明)以及申请国考纸质证书快递送达。

五、对2017年及以后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并合格的人员,不再发放《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相关考试合格信息可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查询。

六、对事业单位人员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试合格的,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按照规定择优聘任。

七、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应通过考试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广大考生应按规定通过正规渠道报名、参加考试,切勿轻信虚假宣传。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8年1月29日

附件: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docx (8.38 K)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