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第五轮岗位设置与聘任办法》(浙外院〔2021〕49号)及配套文件有关精神,现就申报学校特设B类岗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特设B类岗位(特岗教授、特岗副教授)设置方案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近5年,在重点发展领域或领域方向和相应学科专业,取得一定业绩:
1.特设B1类岗位(特岗教授)
现聘专业教师四级及以上岗位。主持省部级项目2项,或发表一级论文2篇,或获得省部级成果奖三等奖及以上,或具有相当学术水平,参照学校西溪学者(领军人才)B岗管理和考核。
2.特设B2类岗位(特岗副教授)
现聘专业教师七级及以上岗位。主持省部级项目1项,或发表一级论文1篇,或具有相当学术水平,参照学校西溪学者(青年人才)A岗管理和考核。
三、聘任权限及推荐名额
各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小组综合考虑申报者的管理能力及学术水平,充分听取特设A类岗位人选意见,确定岗位推荐人选。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职务)聘任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专设岗评聘。
各聘任工作小组同一岗位推荐名额不多于1人。
四、其他事项
1.对于聘任学校特设岗位的,学校按照一定标准发放特设岗位津贴。
2.实施年薪制人员、首聘期考核人员以及因中层换届、专业调整涉及的相关人员按照既定的政策(或合同约定)执行。
3.职务职级信息截止2020年12月31日,进校、任职年限计算至2021年12月31日。
申报者申报岗位的,向目前所在学院(部)提出申请,填写《第五轮岗位聘任申请表(特设岗位填写)》(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表》)。经学院(部)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小组初审与推荐,相关材料于12月13日下班前交学校人事处。
联系人:张帆(厚德楼-319)/池玥兰(厚德楼-308)
联系方式:0571-88213014/0571-88218255
浙江外国语学院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