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委组织部的要求,对拟申请浙江省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人员陆思逸等3人的简要情况进行如下公示:
1. 陆思逸,女,1989年1月生,博士,英语语言文化学院专任教师,申报E类(具有博士学位)高层次人才。
2. 张 灿,女,1984年5月生,博士,英语语言文化学院专任教师,申报E类(具有博士学位)高层次人才。
3. 周 影,女,1994年5月生,博士,英语语言文化学院专任教师,申报E类(具有博士学位)高层次人才。
公示时间:2026年4月1日-4月3日,共3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限内,有关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向我校人事处,纪检监察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在反映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监督电话:0571-88213021(人事处)、88213015(纪检监察室)
通信地址:杭州留和路299号浙江外国语学院人事处
邮政编码:310023
浙江外国语学院人事处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