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学院(部)、单位:
为方便教职工在暑假前办理因私出国(境)及相关证明等事项,现将相关程序通知如下:
一、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
登记备案人员校内审批程序:打印《浙江外国语学院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登记备案表》(见附件)→填写后将表格提交学院(部门)领导审批并盖章→①副处级及以上干部将表格提交组织部,由组织部报校纪委、党委审批,经批准后,于7月13日前到组织部领取个人因私证件或开具同意申报函。②其他登记备案人员将表格提交教工部、人事处,经批准后,于7月13日前到教工部、人事处领取个人因私证件或开具同意申报函。
提醒:在下学期开学后10天内,副处级及以上干部需将因私证件交回组织部统一保管;其他登记备案人员需将因私证件交回教工部、人事处统一保管。
二、开具证明
教职工钉钉在线开具人事证明步骤:最多跑一次—人事服务—我要开证明—选择模板--申请开证明。
提醒:需要开具纸质证明的教职工请在完成提交后,于7月13日前到教工部、人事处领取纸质版。
联系人: 杨映/厚德楼308/88213133(903133)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