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学院(部)、单位:
根据《浙江外国语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浙外院〔2020〕61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浙外院办〔2024〕29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正式提交202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提交工作
(一)申报对象
2024年6月提交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经资格审查符合申报条件的教职工可正式提交材料。
(二)材料要求
申报人员通过“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选择“2024年浙江外国语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申报计划”进行申报,选填已经审核的业绩,提交至所在单位“受理点”(学生思政系列提交至“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其他专技系列提交至“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受理点”申报截止时间为12月4日,逾期未提交者,视为放弃本年度参评资格。
(三)明确聘期任务
申报人员应提出上岗后聘期内的目标任务,并经各单位审批同意,聘期目标任务将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重要参考。申报人员与所在单位确定聘期目标任务,将目标任务填入《聘期目标与工作任务表》中,扫描件上传至平台,纸质稿提交所在单位。
(四)师德师风鉴定
根据有关文件要求,2024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继续严格执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申报人员须对自己在政治道德、学术道德、职业道德等综合业务素质和教书育人方面的情况在《评聘表》中进行总结,签署《师德师风承诺书》,扫描件上传至平台,纸质稿提交所在单位。
申报人员是党员教师的,由所在教师党支部对其在政治道德、学术道德、职业道德等综合业务素质和教书育人方面的表现、有无行政处分记录、有无犯罪记录、是否存在师德师风一票否决的情况等情况进行逐条评议给出鉴定意见并经二级党组织审核,非党员教师,由学院(系)党组织给出鉴定意见,鉴定意见填入《评聘表》。
(五)考核推荐与监督
1.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及监督组组建
各二级单位组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由学院党政班子成员、院学术委员会成员、院内外教师代表组成;人数7-9人。设组长和副组长各1人。设联络员1人,由人事秘书担任,负责具体联络事宜。
学校组建学生思想政治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组。学生思想政治教师由思政组负责考核推荐,除专业教师、学生思政系列外的其他专技人员由其他专技组负责考核推荐。
各二级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建立相应的监督组,由工会代表和教师代表组成,一般为3人。
2.考核推荐工作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根据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和学校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政策规定进行推荐,并在《评聘表》填写推荐意见,并将推荐结果填入《考核推荐结果汇总表》。同级别有2名及以上被推荐人选的,需进行排序。
推荐监督组负责对考核推荐过程和评聘委员会成员的履职行为进行监督,并将有关情况填入《推荐监督情况表》。
二、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提交材料工作
(一)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
申报人员(含转聘)通过“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在平台上选择“2024年浙江外国语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申报计划”进行申报,选填已经审核的业绩,提交至所在单位“受理点”(学生思政系列提交至“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其他专技系列提交至“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受理点”申报截止时间为12月4日,逾期未提交者,视为放弃本年度参评资格。
(二)初聘工作
1.范围和对象
现聘专业技术岗位、具备规定学历、达到规定工作年限,尚未初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我校在职在编教职工,可参加本次初聘。
2.学历、学位和年限要求
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可初聘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专业工作满3个月,可初聘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博士学位获得者,可初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3.申报工作
初聘人员不用登陆“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进行申报,直接填写《专业技术职务初聘申报表》(附件6),于12月4日前将申报材料交所在单位。
(二)其他专业技术以考代评系列
聘任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以考代评系列)的在职在编人员,包括工程技术(计算机软件)、出版、新闻、会计、审计、经济、档案、卫生等职务。
拟于2025年上半年参加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以考代评系列)考试的人员,不用登陆“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进行申报,通过校内申报系统填写并导出《浙江外国语学院评聘表》,按照要求准备材料,于12月4日前交所在单位人事秘书。
2024年下半年参加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以考代评系列)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需登陆“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进行申报,通过系统填写并导出《评聘表》,按照要求准备材料,于12月4日前交所在单位人事秘书。
各二级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负责审核中级及以下申报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教育教学能力、科研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评价;评审确定中、初级职务聘任人员。推荐监督组负责对考核推荐过程和评聘委员会成员的履职行为进行监督。
三、公示并报送材料
推荐结果在各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学生思政系列在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网站公示,其他专业技术系列在人事处网站公示。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需提交的材料:《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名单》(附件1),《监督组名单》(附件2),《考核推荐结果汇总表》(附件3),《推荐监督情况表》(附件4),个人《评聘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3份),《聘期目标与工作任务》(附件8),《师德师风承诺书》(附件9)。
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申报需提交的材料:《拟聘结果汇总表》(附件5)、《推荐监督情况表》(与高级同表),个人《评聘表》(初级申报中级)(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3份)或《专业技术职务初聘申请表》(首次初定职称)(附件6)(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3份)。
上述申报材料请于12月6日前交人事处。电子表格通过钉钉以文件夹方式发送。
联系人:洪振翔(厚德楼317)
联系电话:0571-85213686
人事处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