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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青年教师导师制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24-09-12  点击: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青年教师培养,根据《浙江外国语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浙外院办〔2021〕81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3年青年教师导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3年结对青年教师和导师(见附件)

二、考核内容

导师的履职情况青年教师指导方案、分阶段指导计划的执行情况、师德和业务情况等。

三、考核程序

1.根据《浙江外国语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结对导师和青年教师填写《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记录手册》,分别撰写工作总结,于1010日前将考核材料提交所在学院(部)。

2.学院(部)结合日常表现和考核材料进行考核评定,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基本合格 3 个等次,并于1013日前将考核材料及结果提交人事处备案。

联系人:洪振翔(厚德楼317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1-85213686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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