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院办《关于做好202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浙外院办〔2024〕29号)有关精神,现就做好2024年度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其他专业技术系列)评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聘范围
聘任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不含以考代评系列,下同)的在职在编人员,包括高等教育管理研究、实验技术、图书资料、工程技术(不含计算机软件)等职务。
二、申报条件
2024年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其他专业技术系列)申报条件按照浙外院〔2020〕61号、浙外院办〔2024〕29号等有关文件执行,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以下简称“申报人员”)须符合规定的申报条件方可申报。
三、评聘程序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相关程序执行,主要包括预申报、所在单位审查、抽查复审、论文检测、正式申报、资格复审、师德师风鉴定、所在单位考核推荐、评前公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评审、评后公示、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备案等程序。
四、工作要求
申报人员填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表》、《论文检测报告汇总表》,并在“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上同步完善相关业绩及上传佐证材料,于6月24日前将预申报材料提交所在单位人事秘书。
所在单位须对申报材料进行仔细审查,填报《专业技术职务预申报汇总表》,盖章并单位负责人签字。预申报没有填报的业绩,原则上在正式申报时填报无效。所在单位人事秘书于6月29日前将预申报材料提交人事处。
联系人:洪振翔(厚德楼-317)
联系电话:0571-85213686
人事处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