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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度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其他专业技术系列)评聘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24-06-14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院办《关于做好202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浙外院办〔202429号)有关精神,现就做好2024年度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其他专业技术系列)评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聘范围

聘任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不含以考代评系列,下同)的在职在编人员,包括高等教育管理研究、实验技术、图书资料、工程技术(不含计算机软件)等职务。

二、申报条件

2024年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其他专业技术系列)申报条件按照浙外院〔202061号、浙外院办〔202429等有关文件执行,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以下简称申报人员)须符合规定的申报条件方可申报。

三、评聘程序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相关程序执行,主要包括预申报、所在单位审查、抽查复审、论文检测、正式申报、资格复审、师德师风鉴定、所在单位考核推荐、评前公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评审、评后公示、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备案等程序。

四、工作要求

申报人员填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表》、《论文检测报告汇总表》,并在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上同步完善相关业绩及上传佐证材料,于624日前将预申报材料提交所在单位人事秘书。

所在单位须对申报材料进行仔细审查,填报《专业技术职务预申报汇总表》,盖章并单位负责人签字。预申报没有填报的业绩,原则上在正式申报时填报无效。所在单位人事秘书于629前将预申报材料提交人事处。



联系人:洪振翔(厚德楼-317

联系电话:0571-85213686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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