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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赴北大访学教师选派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24-06-04  点击:

各学院(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学校“国内访学访工”教师选派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与北大合作实际,现就做好我校有关北大访问学者选派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和条件

选派对象为列入我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要求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热爱教育事业,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及以上,具有较好的专业素质能力,访学期间能够完成所聘岗位目标任务以及所在学院分配的其他相关任务,近3年未参加“国内访学”项目选派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11日后出生);

(二)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11日后出生)。

二、接收导师

接收导师名单和专业目录可以在北京大学继续教育部网站查询。北京大学进修访学报名网站 (pku.edu.cn)

三、资助经费

学校对列入选派的访问学者的进修费用予以全额资助,报销进修期间往返差旅两个来回,住宿费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限额报销。

四、选派程序

(一)学院(部)推荐(64日至66日)

每个学院(部)最多可推荐1名人选,于66日上午将推荐人选名单钉钉报送至教工部、人事处。

(二)学校审核(67日)

学校结合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学科专业发展规划和教师个人条件综合考虑,择优确定选派对象。

(三)网上申报(610日)

被确定为选派对象的教师需做好与接收导师的联系工作,通过“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http://jiaoshi.zjedu.gov.cn/)进行申报审批。请申报教师及时完善个人信息,确保信息准确完整,具体操作详见系统中的“操作手册”。上述申请及审批流程要求在610日之前完成。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学院(部)要提高政治站位,从全面加强“三支队伍”建设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加强教师培养培训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做好“北大访学”项目组织实施工作。

(二)严格遴选推荐

各学院(部)要结合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学科建设发展规划,以公平公正为原则,按条件选拔合适人选。

(三)强化培养考核

访学人员进修期间全脱产学习,学习期满结束时须在系统中填报结业考核相关情况,并由指导教师和接收学校(北京大学)签署意见。

联系人:饶磊 联系电话:0571-88213133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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