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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寒假前办理因私出国(境)及相关证明等事项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24-01-08  点击:

各部门、学院(部)、单位

为方便教职工在假前办理因私出国(境)及相关证明,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备案人员(不含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下同)因私出国(境)

登记备案人员校内审批程序:打印《浙江外国语学院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登记备案表》(见附件)→填写后将表格提交学院(部门)领导审批并盖章→将表格提交教工部、人事处,经批准后,于124日前到教工部、人事处领取个人因私证件或开具同意申报函。

提醒:登记备案人员需在下学期开学后10天内,将因私证件交回教工部、人事处统一保管。

二、开具证明

教职工钉钉在线开具人事证明步骤(须连接学校WiFi:最多跑一次—人事服务—我要开证明—选择模板--申请开证明。

提醒:需要开具纸质证明的教职工请在线完成提交,于124日前到教工部、人事处领取纸质版。

联系人: 饶磊/厚德楼308/88213133(903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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