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学院(部)、单位:
根据学校《浙江外国语学院“西溪学者”计划(试行)》(浙外院〔2019〕58号)精神,现就做好2023年“西溪学者”选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1.设岗位三类,分别为“西溪学者”杰出人才、“西溪学者”领军人才和“西溪学者”青年人才。
2.以服从服务学校发展战略需求为导向,优先在省级一流学科、硕士学位培育点、省优势、特色专业以及重点研究领域中设置。
二、申报条件
符合《“西溪学者”计划(试行)》中规定的“聘任条件”。依据《科研成果分类与计分办法(试行)》(浙外院办〔2023〕9 号)文件,明确“西溪学者”基础资格条件中的权威论文须为权威 B 类及以上水平的论文。
三、选聘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人填写《“西溪学者”计划申报表》,与学院(部)协商确定聘期岗位职责与目标任务。
2.学院评荐。学院(部)学术委员会对申请人的专业基础、学术水平、学术潜力以及岗位目标的可行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对聘期岗位职责与目标任务进行审定。经学院(部)党政联席会研究,形成推荐意见,对同一类推荐人数超过1人的需排序。双肩挑人员由学科所在学院(部)负责通知和推荐。
3.学校职能部门审查、评前公示,专家评选(或组织答辩评审),确定拟聘人选。
4.学校会议审定,公示后聘任。
四、相关要求
1.“西溪学者”选聘坚持“好中选优、严格考核、动态管理”的原则,选拔最优秀、最符合学校发展需要的人选,如未选拔到合适人选,可暂时空缺。
2.各学院(部)于2024年1月15日16:00点前将以下纸质材料交至厚德楼317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钉钉,材料如下:
(1)附件2.《“西溪学者”计划申报表》;
(2)附件3.《“西溪学者”计划申报人员汇总表》;
(3)佐证材料:经职能部门认定的本校署名工作业绩,无需提供佐证材料。
联系人:洪振翔(厚德楼317办公室)
联系方式:0571-85213686
人事处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