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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管理人员职员等级聘任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11-22  点击:

各部门、学院(部)、单位:

根据学校《第五轮岗位设置与聘任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管理人员岗位等级聘任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现做好2023年度管理人员职员等级聘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学校聘任在管理岗位的符合申报条件的事业编制人员(含专职辅导员,但不含中层领导干部)。

二、申报程序

职员等级确认的聘任由聘任委员会办公室审核确定,报聘任委员会备案。

等级晋升的聘任程序一般包括:个人申请、单位推荐、资格审查、民主测评、学校评审、学校审定、聘任公示、发文聘任等环节。

1.个人申请。符合等级晋升条件的,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管理人员职员等级聘任申请表》,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2.单位推荐。各单位对个人申报资格及材料进行初审,对申请人进行考核推荐(申请七级及以上职员两人及以上的须排序),并填写《管理人员职员等级聘任申请汇总表》

3.资格审查。聘任委员会办公室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复审,并公示复审情况,公示期3个工作日。

4.民主测评。申请晋升五级、六级、七级职员的,在一定范围内组织民主测评,具体由聘任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实施。

5.学校评审。聘任委员会组织评审,根据申请人年度考核、德才表现、职责轻重、工作实绩和个人资历等情况,以投票表决的方式择优产生拟聘人选,五级、六级职员申请人须到会述职。

6.学校审定。五级、六级职员的拟聘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7.聘任公示。对拟聘人选进行聘任前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8.发文聘任。学校统一发文聘任,其中五级、六级职员的聘任人选报上级部门审核备案。

三、有关规定

1.职员职级晋升后,享受相应职级的工资待遇。现受聘在管理岗位又保留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工资待遇人员,如选择参加五、六级职员晋升,晋升后按职员级别兑现工资待遇,不再执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工资待遇。

2.本次聘任的年限、业绩等的计算时间截止至20231231日。

四、时间及材料要求

请各单位做好本单位管理人员职员等级聘任的申报组织工作,并于2023121下班前报送纸质及电子申请材料

教工部、人事处联系人:

李媛媛/0571-88218255908255/厚德楼-308


附件:1.管理人员职员等级聘任申请表

2.管理人员职员等级聘任申请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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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