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现面向全校公开选聘马克思主义学院专业教师岗位2个,公告如下:
一、基本要求
1.面向全校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2.符合《校内调动管理办法》(浙外院〔2023〕53号)中规定的基本条件;
3.一般须进校工作满4年且在原岗位工作满2年(原岗位工作时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年限计算至2023年12月底)。
二、具体要求
1.博士研究生,中共党员,具有较强的学术研究能力;
2.学科及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理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新时代思想政治教育发展研究、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国际传播研究、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研究)或马克思主义理论相关学科(哲学、法学、传播学、教育学)背景;
3.可承担《思想道德与法治》、《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等课程的教学工作。
三、选聘流程
1.申请人填写《浙江外国语学院校内调动申请表(公开选聘)》,听取所在单位意见,于11月17日(本周五)下班前交至教工部、人事处。其中,专职辅导员须听取学工部、学生处意见,实验员须听取实验中心意见;
2.教工部、人事处协同相关单位进行资格审核;
3.设岗单位自行组织考核面试,如实记录《考核面试情况记录表》,确定初步人选;考核面试内容原则上应包括个人自述、现场问答等环节,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可加入岗位技能测试;
4.教工部、人事处等相关单位对拟调动人员进行复核;
5.学校会议审定;
6.办理校内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申请人调整工作岗位的,从调整岗位次月起按聘任岗位确定薪酬。
联 系 人:李媛媛(厚德楼308办公室)
联系方式:0571-88218255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