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委组织部的要求,对拟申请浙江省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人员宋海英等4人的简要情况进行如下公示:
1.宋海英,女,1979年11月生,博士研究生,国际商学院、创业学院教师,教授,申报D类(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承担设区市级以上课题、科研项目)高层次人才。
2.郑丹丹,女,1977年6月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学院教师,申报E类(具有博士学位)高层次人才。
3.李海波,男,1977年8月生,硕士研究生,艺术学院教师,副教授,申报E类(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承担设区市级以上课题、科研项目)高层次人才。
4.童 吟,女,1982年11月,硕士研究生,计划财务处其他专技人员,高级会计师,申报E类(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承担设区市级以上课题、科研项目)高层次人才。
公示时间:2023年6月2日-6月6日,共3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限内,有关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向我校教工部、人事处,纪检监察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在反映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监督电话:0571-88213021(教工部、人事处)、88219523(纪检监察室)
通信地址:杭州留和路299号浙江外国语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邮政编码:310023
浙江外国语学院教工部、人事处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