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委组织部的要求,对拟申请浙江省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人员陈正洋7人的简要情况进行如下公示:
1. 陈正洋,女,1989年8月,博士研究生,西方语言文化学院教师,申报E类(具有博士学位)高层次人才。
2. 胡治华,男,1987年1月生,博士研究生,西方语言文化学院教师,申报E类(具有博士学位)高层次人才。
3. 韩林静,女,1978年9月生,博士研究生,商学院、创业学院教师,申报E类(具有博士学位)高层次人才。
4. 王淑云,女,1979年8月生,博士研究生,商学院、创业学院教师,申报E类(具有博士学位)高层次人才。
5. 白文静,女,1983年11月生,博士研究生,商学院、创业学院教师,申报E类(具有博士学位)高层次人才。
6. 刘梦蓉,女,1993年4月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学院教师,申报E类(具有博士学位)高层次人才。
7. 谢 莉,女,1989年1月生,博士研究生,应用外语学院教师,申报E类(具有博士学位)高层次人才。
公示时间:2023年5月6日-5月9日,共3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限内,有关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向我校教工部、人事处,纪检监察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在反映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监督电话:0571-88213021(教工部、人事处)、88219523(纪检监察室)
通信地址:杭州留和路299号浙江外国语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邮政编码:310023
浙江外国语学院教工部、人事处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