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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各类团队、人才、岗位考核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4-14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学校拟开展2023年度各类团队、人才、岗位考核工作,现就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引进博士首聘期期满考核2020年引进并签订首聘期目标考核任务书的博士已入选“西溪学者”或已聘任副教授职务的视为考核合格。

2.“弘毅英才”

期满考核2019年入选“弘毅英才”计划的人才

中期考核2021年入选“弘毅英才”计划的人才

已入选“西溪学者”等人才项目的可免考核

3.“西溪学者”

期满考核2019年引进“西溪学者”计划的人才;

中期考核2020年入选及引进“西溪学者”计划的人才,2021年入选及引进“西溪学者”计划的部分人才。

4.国际化协同创新团队期满考核2019年入选校国际化协同创新团队。

5.特设岗位中期考核:特设岗位人员。

二、考核内容

1.引进博士:重点考核引进博士首聘期目标考核任务完成情况。

2.“弘毅英才”:重点考核入选以来教学育人和教科研成果两方面的完成情况,具体要求可见《“弘毅英才”计划》(浙外院〔2019〕28号)。

3.“西溪学者”:重点考核入选以来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具体要求见《“西溪学者”计划(试行)的通知》(浙外院〔201958号)及合同

4.国际化协同创新团队:重点考核中期以来科研任务和成员发展任务两方面的完成情况,具体要求见《国际化创新团队培养管理办法(试行)》(浙外院办〔2018〕1号)。

5.特设岗位:重点考核聘任以来完成的考核任务,具体要求见《关于印发特设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外院202230)及合同。

三、考核程序

(一)个人总结:根据考核对象,填写相应《考核表》。

(二)单位考核

1.单位审核。单位审核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创新团队由团队带头人学科所在单位负责审核。

2.师德师风鉴定。所在系(教研室)的党支部须对考核对象在政治道德、学术道德、职业道德等综合业务素质和教书育人方面的表现、有无行政处分记录、有无犯罪记录、是否存在师德师风一票否决的情况等情况进行逐条评议并给出鉴定意见,所在党总支(直支)对师德师风情况进行鉴定,意见填入《考核表》。

3.单位评议。单位对考核对象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议,给出评价意见,意见填入《考核表》,报学校人事处。

(三)学校审核

学校依据所在单位提出的考核意见,按目标考核任务书及有关文件中确定的目标任务进行复核,学校组织评审经公示无异议,确定考核结果。

四、相关政策

1.引进博士:首聘期考核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考核结果运用执行聘用合同有关规定。引进人才若提前完成首个聘期目标任务,可申请提前考核。

2.“弘毅英才”:中期考核结果分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为“基本合格”的,保留资格,但暂停划拨经费,待期满考核“合格”后再补拨经费;考核为“合格”的,按年度正常划拨经费;考核为“不合格”的,取消资格,停止经费支持。

期满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期满考核“优秀”的,增加支持经费的 50% 作为奖励资助,在考核结束后一次性划拨奖励经费。

3.“西溪学者”:根据中期/期满完成情况确定等次。

4.国际化协同创新团队:期满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期满考核为“优秀”的,增加原培养资助经费的20%作为奖励资助,在考核结束后一次性划拨。

5.特设岗位:中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考核为合格的,全额发放特岗津贴考核部分;不合格的,特岗津贴考核部分不予发放,退出特设岗位,两年内不得申请特设岗位。

五、时间要求

1.引进博士首聘期考核材料报送截止时间见附件。

2.“弘毅英才”期满考核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4月28日(周五)前中期考核材料报送截止时间12月30日。

3.2020年入选西溪学者的中期考核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4月28日(周五)前2021年入选西溪学者的部分人员中期考核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10月10日(周二)前2019年入选西溪学者的期满考核材料报送6月1日(周四)前。

4.国际化协同创新团队期满考核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61日(周)前

5.特设岗位人员中期考核材料报送截止时间12月30日。

相关文件、考核表、考核名单详见附件。

相关纸质材料报学校人事处厚德楼317,电子版通过钉钉发送。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考核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严格条件,严把质量。

“弘毅英才”、“西溪学者”、国际化协同创新团队联系人:洪振翔

博士、特设岗位联系人:池玥兰

地点:厚德楼-317

联系电话:0571-85213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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