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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博士后出站来(留)大走廊首批专项补助”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3-15  点击:

各部门、学院(部)、单位:

2023年博士后出站来(留)大走廊首批专项补助服务指南 (hangzhou.gov.cn)已公布,根据《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政策,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文件依据

《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适用对象:出站来(留)大走廊工作的博士后。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申报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31日后出生),出站来(留)大走廊时间在201811日(含)之后;

2.申请人为出站后3年内来(留)大走廊工作的博士后人员,且出站后在大走廊区域内社保连续参保(不含补缴)满3年(含)以上;

3.申请人提交申请时应在大走廊区域内企事业单位就业,且与大走廊区域内用人单位签订3年(含)以上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或企业劳动合同(我校属于大走廊区域);

四、材料要求

参照2023年博士后出站来(留)大走廊首批专助服务指南 (hangzhou.gov.cn)中的第四条申请材料目录和第五条(一)中的材料要求;

五、申请时间

请在2023324日下午1630前提交申请资料到厚德楼317电子版通过钉钉报送。


联系人:洪振翔(厚德楼317办公室)

联系方式:0571-85213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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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