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浙江外国语学院“弘毅英才”计划》(浙外院〔2019〕28号)精神,经个人申报、各单位初审推荐、资格复审、相关职能部门审查,现将申报情况进行评前公示,接受监督。
公示时间:2023年2月22日至2月27日(3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校人事处或纪检监察室反映。
联系人:
人事处:洪振翔/0571-85213686/rsc@zisu.edu.cn
纪检监察室:陈洋/0571-88219523/jjjcs@zisu.edu.cn
人 事 处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