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学院(部)、单位:
根据学校《第五轮岗位设置与聘任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管理人员岗位等级聘任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度管理人员职员等级聘任(含预聘)及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晋升聘任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管理人员职员等级聘任(含预聘)
学校聘任在管理岗位的符合申报条件的事业编制人员(含专职辅导员,但不含中层领导干部)。
(二)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晋升聘任
学校聘任在工勤技能岗位的符合申报条件的事业编制人员。
二、申报程序
职员等级确认的聘任由聘任委员会办公室审核确定,报聘任委员会备案。
等级晋升的聘任程序一般包括:个人申请、单位推荐、资格审查、民主测评、学校评审、学校审定、聘任公示、发文聘任等环节,其中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晋升聘任程序中不含民主测评环节。
1.个人申请。符合等级晋升条件的,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管理人员职员等级聘任申请表》或《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晋升聘任申请表》,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2.单位推荐。各单位对个人申报资格及材料进行初审,对申请人进行考核推荐,并填写《管理人员职员等级聘任申请汇总表》、《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晋升聘任申请汇总表》。
3.资格审查。聘任委员会办公室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复审,并公示复审情况,公示期3个工作日。
4.民主测评。申请晋升五级、六级、七级职员的,在一定范围内组织民主测评,具体由聘任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实施。
5.学校评审。聘任委员会组织评审。根据申请人年度考核、德才表现、职责轻重、工作实绩和个人资历等情况,以投票表决的方式择优产生拟聘人选,五级、六级职员申请人须到会述职。
6.学校审定。五级、六级职员的拟聘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7.聘任公示。对拟聘人选进行聘任前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8.发文聘任。学校统一发文聘任,其中五级、六级职员的聘任人选报上级部门审核备案。
三、有关规定
1.职员职级晋升后,享受相应职级的工资待遇。现受聘在管理岗位又保留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工资待遇人员,如选择参加五级、六级职员晋升,晋升后按职员级别兑现工资待遇,不再执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工资待遇。
2.本次聘任的年限、业绩等的计算时间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其中,申报预聘的年限计算时间截止至退休年龄当月底。
3.对于2021年末符合晋升聘任高一级别条件人员(不含低聘人员),如成功聘任,聘任时间从2022年1月起算。其余人员的晋升聘任时间从2022年12月起算。
四、时间及材料要求
请各单位做好本单位管理人员职员等级聘任(含预聘)及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晋升聘任的申报组织工作,并于2023年1月15日前报送有关申请表及汇总表电子表及签章扫描件、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教工部、人事处联系人:
李媛媛/0571-88218255(908255)/厚德楼-308
附件:1.管理人员职员等级聘任申请表
2.管理人员职员等级聘任申请汇总表
3.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晋升聘任申请表
4.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晋升聘任申请汇总表
党委组织部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