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学校拟开展“弘毅英才”、“西溪学者”中期考核、创新团队期满考核及引进博士首聘期考核工作,现就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弘毅英才”:2020年入选“弘毅英才”计划的人才,已入选“西溪学者”等人才项目的可免考核。
2.“西溪学者”:2019年入选及引进“西溪学者”计划的人才。
3.创新团队:2018年入选校国际化协同创新团队团队:浙江文化走出去协同创新团队(蒙兴灿)、浙江文化走出去的经验与途径研究团队(毛振华)、拉美研究与中拉合作团队(宋海英)、浙-德国际合作研究创新团队(吴卫东)。
4.引进博士:2019年引进并签订首聘期目标考核任务书的博士,已入选“西溪学者”的直接认定考核结果为合格。
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
1.“弘毅英才”:重点考核2020年10月以来教学育人和教科研成果两方面的完成情况,具体要求可见《“弘毅英才”计划》(浙外院〔2019〕28号)。
2.“西溪学者”:重点考核入选以来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具体要求可见《“西溪学者”计划(试行)的通知》(浙外院〔2019〕58号)。
3.创新团队:重点考核中期以来科研任务和成员发展任务两方面的完成情况,具体要求可见《国际化创新团队培养管理办法(试行)》(浙外院办〔2018〕1号)。
4.引进博士:重点考核引进博士首聘期内目标考核任务的完成情况。
相关文件见附件2。
三、考核程序
(一)个人总结:根据考核对象,填写相应《考核表》。
(二)单位考核
1.单位审核。单位审核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创新团队由团队带头人学科所在单位负责审核。
2.师德师风鉴定。所在系(教研室)的党支部须对考核对象在政治道德、学术道德、职业道德等综合业务素质和教书育人方面的表现、有无行政处分记录、有无犯罪记录、是否存在师德师风一票否决的情况等情况进行逐条评议并给出鉴定意见,所在党总支(直支)对师德师风情况进行鉴定,意见填入《考核表》。
3.单位评议。单位对考核对象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议,给出评价意见,意见填入《考核表》。
4.经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考核意见报学校人事处。
考核表见附件3。
(三)学校审核
学校依据所在单位提出的考核意见,按目标考核任务书及有关文件中确定的目标任务进行复审,学校组织评审。经公示无异议,确定考核结果。
四、考核结果及运用
1.“弘毅英才”:中期考核结果分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为“基本合格”的,保留资格,但暂停划拨经费,待期满考核“合格”后再补拨经费;考核为“合格”的,按年度正常划拨经费;考核为“不合格”的,取消资格,停止经费支持。
2.“西溪学者”:根据中期完成情况确定等次。
3.创新团队:期满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期满考核为“优秀”的,增加原培养资助经费的20%作为奖励资助,在考核结束后一次性划拨。
4.引进博士:首聘期考核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考核结果运用执行聘用合同有关规定。
五、时间要求
1.创新团队期满考核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4月29日(周五)前。
2.西溪学者中期考核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6月30日(周四)前。
3.弘毅英才中期考核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12月30日(周五)前。
4.引进博士首聘期考核材料报送上半年截止时间为6月30日,下半年截止时间为12月30日。
相关纸质材料报学校人事处厚德楼317,电子版通过钉钉发送。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考核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严格条件,严把质量。
联系人:池玥兰(厚德楼-317)
联系电话:0571-88213021/903021
人事处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