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学院(部)、单位:
根据学校《第五轮岗位设置与聘任办法》(浙外院〔2021〕49号)、《关于年度岗位聘任(聘期内聘任)工作的补充通知》(浙外院办〔2019〕3号)及配套文件精神及《关于申报2021年度管理岗位五、六级职员职级预聘的通知》的工作安排,现将申报2021年度管理岗位五、六级职员职级预聘人员的民主测评和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测评范围
2021年度管理岗位五、六级职员职级预聘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的分管(或联系)校领导、所在部门教职工(除申报人本人);全校各党政管理机构、教学单位及教辅机构。
二、测评内容
对申报人的德、能、勤、绩、廉及总体评价进行测评,并对是否同意推荐征求意见。
三、测评时间安排
测评时间安排在1月6日-8日三天,请相关单位做好本部门测评参加人员的组织工作,以确保测评工作的顺利开展。
组织部 人事处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