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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专业技术岗位层级内聘任(含预聘)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12-03  点击:

各部门、学院(部)、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及《第五轮岗位设置与聘任办法》(浙外院〔202149号)、《第五轮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任实施细则》(浙外院〔202174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1年专业技术岗位层级内聘任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对象

1. 现聘专业技术岗位且符合高一级专业技术岗位条件的人员。

2. 202212月前退休且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按规定申请预聘。

3. 申请2021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含初聘)的人员,如聘任相应职务(岗位),不再参与2021年专业技术岗位层级内聘任。

二、聘任条件

申请聘任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应符合《第五轮岗位设置与聘任办法相关配套文件》规定的条件,各单位开展各级岗位的推荐或聘任工作。专技二级岗位聘任工作另行通知。

申请人所提供的业绩成果,应在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期间获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12月31日,申请预聘的计算时间截止到退休年龄当月底。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突出业绩导向,择优聘任。

岗位聘任一般应当逐级进行,应聘对象应在原岗位聘满一个聘期。

、聘任程序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填写《专业技术岗位聘期内聘任表》并提出上岗后聘期内的目标任务,将目标任务填入《聘任表》中的相应栏目。各单位进行初审、师德师风鉴定确定专业技术六级及以上推荐名单,同级推荐人员有两人及以上的须排序;按设岗数确定八级及以下拟聘名单

上述名单公示三个工作日,同时报学校人事处,推荐名单12月7日下班前报送,拟聘名单于12月10日下班前报送。

(二)学校组织资格审查并反馈资格审查结果。

(三)学校组织评聘。

(四)聘任公示。

(五)学校发文聘任,聘任结果报上级部门审核或备案。

、材料报送

各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推荐及拟聘情况一览表》1份个人《专业技术岗位聘期内聘任表》1份聘任表中未纳入业绩统计的相关证明材料1份。

请各单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严格条件,严把质量,并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联系人:胡小敏

联系电话:8521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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