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 关于开展2021年浙江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领军人才和青年英才推荐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做好2021年浙江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领军人才和青年英才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推荐在全省宣传文化领域从事专业工作的优秀人才。注重从在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第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中推荐人选,党政领导干部从严掌握,公务员和省管干部不列入推荐范围。
推荐的人才范围主要包括理论、新闻、出版、文艺和文化经营管理等5个界别,国际传播及文化专门技术人才纳入相应界别进行推选。具体推荐范围见附件1。
二、推荐条件
推荐人选应具有中国国籍,全职在省内或在本省派出机构工作1年以上。同时应分别符合以下条件:
(一)“五个一批”领军人才
1.政治素质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爱国奉献精神。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热爱宣传思想文化事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作风正派,德艺双馨,有开拓创新精神。
3.学术水平高,工作实绩突出,专业成果显著,是本领域公认的学术(专业)带头人或业务骨干,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
4.年龄不超过50周岁(年龄计算截至2021年1月1日,即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和副高级以上职称。
(二)“五个一批”青年英才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爱国奉献精神。
2.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作风正派。
3.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在本专业领域取得较大成绩,爱岗敬业、潜心工作,勇于开拓创新,发展潜力大。
4.年龄不超过40周岁(年龄计算截至2021年1月1日,即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和副高级以上职称。
在同等条件下,已入选“五个一批”培育项目等的人才在推荐中可优先考虑。
对于已入选国家海外引才计划、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等国家重大人才项目,以及省特级专家、省海外引才计划、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人文社科领军人才等省级重大人才项目的人才,不得申报“五个一批”领军人才和青年英才。已入选中宣部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青年拔尖人才不得申报“五个一批”青年英才。已入选首批省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的,3年内不得申报“五个一批”领军人才。
三、推荐名额
全省范围内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领军人才和青年人才各遴选40名左右。
省社科联向上级推荐指标共16个,其中领军人才8个(含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2人),青年人才8人(含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2人)。
学校可向省社科联推荐指标为各1个。各学院(部)向学校推荐指标不限。
四、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向所在学院(部)提交《人才推荐表》(附件2)。
(二)学院(部)推荐。学院(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学院党总支对申报者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廉洁自律等情况出具审核鉴定意见,学院出具推荐意见,对于同类推荐人员多于1名的需排序。
(三)评议推荐。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者进行评议推荐。
(四)人选报送。经全信息公示无异议后,报省社科联。
五、材料及时间要求
《浙江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推荐表》、相关业务成果和其他佐证材料(可待学校确定后提交)一式一份、学院党总支鉴定意见、学院推荐意见、汇总表(附件3)于10月8日上午11:00前交学校人事处。
联系人:池玥兰(厚德308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1-88218255
人事处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