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普通高校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制度的通知》(浙教电传〔2014〕314号)和《浙江外国语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暂行办法》(浙外院〔2011〕9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学院组织,人事处审定,现将2021年青年教师导师结对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请各学院(部)组织相关青年教师与导师制订培养计划,并按计划按要求认真实施,2021年的指导期为2021年9月至2022年8月。
实施青年教师导师制是关系青年教师成长、促进青年教师发展的重要工作,是学校加强青年教师培养的举措之一,请各相关学院(部)充分重视,做好新一轮的培养工作。
人事处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