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决策部署,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第二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的通知》(教师函〔2021〕2号)文件要求,现将学校第二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通过创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组织引导广大高校教师和科研工作者以黄大年同志为榜样,心有大我、至诚报国,教书育人、敢为人先,淡泊名利、甘于奉献,把爱国之情、报国之志融入祖国改革发展的伟大事业之中、融入人民创造历史的伟大奋斗之中,从自己做起,从本职岗位做起,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推荐名额
2021年教育部拟认定第二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00个,省教育厅向教育部推荐名额为10个,省教育厅分配到学校的推荐名额为1个。
各学院(部)可择优推荐教师团队不超过1个。
三、基本条件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注重加强教师队伍党的建设,重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研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等方面成绩突出,为教育改革发展稳定作出重要贡献的高校教学科研单位、创新团队。具体创建指标体系见附件1。
四、奖励措施
坚持精神奖励、典型宣传与发展支持相结合。教育部将在重大教育改革试点、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中,把“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创建情况作为一个重要观测指标。对认定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颁发牌匾和证书,并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加大团队建设支持力度,组织开展跨领域的学术交流、联合攻关、研修培训以及与地方产业技术需求对接等活动,加强团队突出业绩和典型事迹的宣传。“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成员在申报有关人才支持计划、教学名师、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学校将结合现有科研计划和人才计划,在拓展发展通道、承担科研任务、提供保障条件、加大激励力度等方面对认定通过的“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给予重点支持。
五、推荐程序
(一)团队创建。各学院(部)在已有团队的基础上,对照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基本条件和具体指标,制定工作安排、实施措施、奖励办法等,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地开展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
(二)学院(部)推荐。学院(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党总支对申报者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廉洁自律等情况出具审核鉴定意见,学院(部)出具推荐意见。对于申报教师团队成员如存在跨学院(部)的,其申报材料的初审由团队负责人所在学院(部)负责。
(三)择优上报。学校结合各学院(部)创建活动情况,经专家评审,学校审定,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
六、材料及时间要求
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开展学习黄大年先进事迹活动,根据“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指标”向学校推荐,并将下述纸质材料一式一份于6月18日前交学校人事处,电子稿发送到指定邮箱。
1.《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申报表》(见附件2);
2.创建活动情况报告(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3.鉴定意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4.推荐意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联系人:张帆(厚德楼-308)
联系电话:0571-88218255/908255/zhangf@zisu.edu.cn
人事处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