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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浙江省质量技术基础专业评审委员会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3-23  点击:

各部门、学院(部)、单位:

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荐增补浙江省质量技术基础专业评审委员会专家的函》(浙市监函〔2021〕65 号)要求,为完善浙江省质量技术基础专业中评委、高评委以及正高评委会专家库,现就本次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家库成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格、职业道德及较高的业务素质,在评审活动中能够坚持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二)精通质量技术基础相关专业,熟悉行业人才队伍的发展现状和方向,了解职称评审有关政策,具有一定的人才评价工作经验,在本专业领域享有一定声誉。

(三)中评委和高评委专家应取得高级职称并任职5年以上或取得正高级职称;正高评委专家应取得正高级职称并任职3年以上。

(四)身体健康,年龄在60周岁以下(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在职人员。

(五)自愿以独立身份参与职称评审工作,并自觉接受相关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六)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推荐名额

本次推荐增补中级工程师评委会专家原则上不超过5名,高级工程师评委会专家原则上不超过5名,正高级工程师评委会专家不超过3名。

三、推荐工作要求

(一)推荐材料:《浙江省质量技术基础专业评审委员会专家成员推荐表》(见附表1、2),同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聘任文件、科研奖项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二)请各单位积极组织推荐,并于3月31日(周三)下班前将推荐纸质材料报学校人事处,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联系人:张帆(厚德-308)

联系电话:0571-88218255/908255/zhangf@zisu.edu.cn



人事处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