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相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1月28日的《关于推荐教育系统法治浙江建设十五周年法治人物、法治事件、最佳实践的通知》的要求,现就在校内开展推荐工作作如下通知。
1.将推荐工作与教育系统依法治教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成绩与亮点相结合;
2.具体要求参照省委依法治省办 省法学会《关于开展法治浙江建设十五周年法治人物、法治事件、最佳实践评选活动的通知》(附后)的文件精神;
3.请将相关材料于2021 年 2 月 8 日(周一)前报送人事处。考虑到假期,请申请人员(单位)征得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报送(邮箱:286870786@qq.com),待开学后补上书面材料。
联系人:魏新宇,电话:18989472026,
附件:省委依法治省办 省法学会关于开展法治浙江建设十五周年法治人物、法治事件、最佳实践评选活动的通知
人事处
2021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