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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学校高层次人才梯队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11-26  点击:

有关学院(部)

根据学校《高层次人才梯队培养办法(修订)》(浙外院办〔2016〕71 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学校高层次人才梯队期满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6年入选学校高层次人才梯队且期中考核为“基本合格”及以上的第二、三梯队培养人员,具体名单如下:

第二梯队培养人员(2人):何丹华、李倩。

第三梯队培养人员(10人):曹笑笑、陈晶、陈芸、单谊、郭筠、何骅、宋树理、叶健辉、叶丽霞、应琛。

二、考核内容

重点考核培养人员培养期内教学及育人目标、教科研目标、发展目标等完成情况

三、考核程序

(1)培养人员提交期满考核材料,材料包括:①考核表(附件1);②考核自评表(附件2);③佐证材料复印件等。

(2)学院结合有关文件要求和培养人员提交的考核材料进行综合评估,并给出书面评价意见。

(3)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对考核材料进行审查。

(4)校学术委员会会议进行评议,拟定考核结果。

(5)考核结果公示7天。

(6)学校会议对考核结果进行审定。

(7)公布考核结果。

四、材料及时间要求

《高层次人才梯队期满考核表》、《考核自评表》、必要的佐证材料复印件等相关材料一式一份,于123日下班前交学校人事处,电子稿发送到指定邮箱。

联系人:张帆(厚德-308)

联系方式:0571-88218255/zhangf@zisu.edu.cn

人事处

2020年11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