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学院(部)、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及《2018年岗位设置与聘任管理实施办法》(浙外院〔2018〕62号)、《关于年度岗位聘任(聘期内聘任)工作的补充通知》(浙外院办〔2019〕3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0年专业技术岗位层级内聘任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对象
1.现聘专业技术岗位且符合高一级专业技术岗位条件的人员。
2.2021年12月前退休且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按规定申请预聘。
3.申请2020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含初聘)的人员,如聘任相应职务(岗位),不再参与2020年专业技术岗位层级内聘任。
二、聘任条件
申请聘任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应符合《2018年学校岗位设置与聘任管理实施办法相关配套文件》(浙外院〔2018〕64号,附件1)、岗位说明书(附件2)规定的条件,各单位根据权限开展各级岗位的推荐或聘任工作。专技二级岗位聘任工作另行通知。
申请人所提供的业绩成果,应在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期间获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业绩时间截止到2020年11月30日,申请预聘的计算时间截止到退休年龄当月底。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将突出业绩导向,择优聘任。
三、聘任名额
根据2018-2020年专业技术岗位使用计划,本次聘任名额为:专技三级1个,专技五级2个,专技六级8个,各单位专技八级名额见附件3,其他岗位级别名额不限,申请预聘不占聘任名额。
四、聘任程序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填写《专业技术岗位聘期内聘任表》(附件4),各单位进行初审、师德师风鉴定、确定专任教师(含专职科研,下同)六级及以上、专职辅导员岗、其他专技岗推荐名单和专任教师八级及以下拟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人事处,推荐名单于12月3日下班前报送,拟聘名单于12月10日下班前报送。
(二)学校组织资格审查并反馈资格审查结果。
(三)学校组织评聘。
(四)聘任公示。
(五)学校发文聘任,聘任结果报上级部门审核或备案。
五、材料报送
(一)《专业技术岗位推荐及拟聘情况一览表》(附件5)1份。
(二)《专业技术岗位聘期内聘任表》1份。
(三)聘任表中未纳入业绩统计的相关证明材料1份。
请各单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严格条件,严把质量,并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联系人:张帆(厚德楼-308)
联系电话:0571-88218255/908255
人事处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