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青年教师培养,根据《浙江外国语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暂行办法》(浙外院〔2011〕94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19年青年教师导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9年结对青年教师和导师(见附件)
二、考核内容
导师的履职情况;青年教师指导方案、分阶段指导计划的执行情况、师德和业务情况等。
三、考核程序
1.根据《浙江外国语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暂行办法》文件要求,结对导师和青年教师填写《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记录手册》,分别撰写工作总结,于11月10日前将考核材料提交所在学院(部)。
2.学院(部)结合日常表现和考核材料进行考核评定,于11月11日前将考核材料交人事处。
3.学校综合审定,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导师指导课时费。
联系人:耿慧(厚德308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1-88218255/908255/15988857591
人事处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