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学院(部)、单位: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中共浙江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浙江省第三期高端会计人才(行政事业类)培养的通知》(浙财会〔2020〕35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高端会计人才培养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本项目按照“本人自愿、单位推荐、公开择优”的原则,建立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选拔机制,由本人自愿申报、单位推荐,各级财政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省财政厅会同省委人才办、省人力社保厅按程序组织笔试、面试、综合评定,择优录取,具体内容详见《通知》(附件1)。
二、报名条件
1.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截至2020年12月31日),身体健康;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3.具有会计或经济类中级以上职称的行政事业单位业务骨干;
4.遵守《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近3年无违反《会计法》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等行为。
三、报名程序
1.个人申报。申请人按要求填写《浙江省第三期高端会计人才(行政事业类)培养学员申请表》(附件2),经所在单位初审推荐,并填写《浙江省第三期高端会计人才(行政事业类)培养报名汇总表》(附件3)。
2.资格复审。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复审。
3.正式报名。经审核,申请人于11月5日前通过浙江省会计领军人才管理系统(http://kjlj.czt.zj.gov.cn)报送相关材料。具体操作说明可登录浙江省会计领军人才管理系统,下载《会计领军(高端)人才申报操作手册》。
四、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于11月2日11:30前将相关人员申报材料纸质稿送人事处。
联系人:耿慧(厚德308办公室)
联系方式:0571-88218255/15988857591/lovelyghui@zisu.edu.cn
人事处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