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外国国语学院人事处
联系我们 学校首页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人事动态 > 正文

关于调查2019年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派出情况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09-21  点击:

各学院(部):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省教育厅的通知,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2019年录取教师派出受阻。全面掌握录取教师派出情况,有针对性地给予指导和帮助2019年录取教师的派出情况开展调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我校录取省派项目共10教师,请相关老师了解通知精神并填写《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2019年派出情况统计表》(附件1,由学院汇总于109交学校人事处

二、根据留基委在疫情防控期间采取的相关措施,无法按期派出人员可办理以下手续,调整或重新规划留学方案:

(一)申请放弃留学资格。因疫情原因无法派出的人员,确定放弃留学资格者,可提交个人书面申请、所在学院出具意见,并由学校统一上报省教育厅,经留基委审批同意后,申请人员不受2年内不能申报国家公派留学项目的限制,2021年可继续申报。未经留基委同意,无故放弃留学资格的教师,5年内不得申报任何国家公派留学项目。

由于留基委对放弃留学资格等申请有明确的时限要求,逾期将不予受理,请所在学院将放弃留学资格教师相关材料109交学校人事处

(二)申请延长留学资格有效期。因疫情原因无法按期派出的人员可申请延长资格有效期1年,即有效期延20211231日。申请人须填写《派出前国内管理申请表》(附件2同时提交新邀请函(邀请函上留学起始时间应在20211月至202112月间),经学校相关部门及省教育厅审核后,于2020121日前邮寄至留基委留基委审批通过后,申请人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派出手续。录取教师在提出此项申请时,充分考虑个人教学、科研、家庭等因素,并确保可获得新邀请函。如确定申请延长留学资格有效期,则不能再申请放弃留学资格。

(三)申请调整留学单位。已确定无法赴原留学单位访学的人员,须在留学资格有效期内按程序办理申请调整留学单位有关手续。

所在学院将申请延长留学资格有效期调整留学单位教师的相关材料1123交学校人事处(附件2《派出前国内管理申请表》、附件3《学院关于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派出情况的意见》等材料)

三、有关注意事项

因美国政府对我赴美留学人员的相关政策摇摆不定,赴美留学存在较多不确定因素,难度增大。为规避风险,建议计划赴美留学人员充分了解拟留学单位具体情况、政策环境、签证要求等,做好充分的研判,如确定无法成行的,应尽快调整留学单位留学计划,确保顺利完成访学任务。

)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已办理暂停留学、提前回国的人员(包括2018年地方合作项目录取教师),要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目的地国管控措施及个人实际情况,充分考虑返回原留学单位继续访学的可行性。如不能保证在短时间内赴国外继续访学的,建议与国外留学单位充分沟通并在留基委信息平台上提交终止访学的申请。

联系人:耿慧(厚德楼308) 电话:88218255

                                          人事处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