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外国语学院国际化创新团队培养管理办法(试行)》(浙外院办〔2018〕1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学院审核,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审查,校学术委员会人才专门委员会评议,学校会议审定,现将国际化协同创新团队(第一批)中期考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情况见附件)。
公示期7天(5月12日-5月1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校人事处或纪检监察室反映。
联系方式:
人事处:张帆/88218255/13588178103/zhangf@zisu.edu.cn
纪检监察室:宋洋/88219523 /15268555178/jjjcb@zisu.edu.cn
人 事 处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