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省人力社保厅《关于开展2020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2020年度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
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已正式办理退休手续的不纳入推荐),近5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4.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5.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
6.在宣传文化领域,成绩卓著,对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学科建设、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突出贡献,是本领域的带头人。
7.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有国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为同行所公认。
8.在其他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二、推荐数量
省教育厅向省人力社保厅推荐数量为10名,学校原则上推荐1名。如推荐人选为校领导,须另推荐1名一线教学科研人员;符合条件的“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可不占指标申报。
三、推荐程序
(一)个人提出申请,学科所在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学院党总支对申请人员党风廉政、师德师风情况进行鉴定,学院出具推荐意见并报人事处,学院推荐人员超过1人的需排序;“双肩挑”干部由所在党总支进行党风廉政、师德师风情况鉴定,并由学科所在学院负责通知和推荐。
(二)人事处组织评审推荐。
(三)评审推荐结果报学校会议审批。
(四)对拟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进行全信息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省人力社保厅。
四、材料要求
(一)纸质材料:政府特贴情况表(由人社部政府特殊津贴个人信息采集工具生成后打印)、证明材料(待确定推荐后提交)、学院推荐意见、党总支鉴定意见。
(二)电子材料:政府特贴情况表、由人社部政府特殊津贴个人信息采集工具(登陆http://rsb.appms.cn下载)生成的电子数据(RPU文件格式)。
(三)证明材料。能反映技术技能成果、贡献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使用A4纸装订成册。报送材料涉密的,原则上要求脱密处理,无法脱密的,请注明密级。
请各学院(部)于4月2日前将有关纸质材料的电子版以及电子材料发至指定邮箱,鉴于当前疫情,纸质材料上交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帆 联系方式:13588178103 /zhangf@zisu.edu.cn
人事处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