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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出国(境)情况排查统计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02-28  点击: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学院(部)、单位:

   根据上级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出国(境)管控工作的要求,现就做好我校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排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排查工作的人员范围

本次排查统计的人员范围:1.因疫情等原因尚未回国的教职工;2.管理权限在人事处、因私证照未集中保管的登记备案人员(属于组织部管理的,已另行组织排查)。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准确做好排查工作,人事处已经前期梳理,整理出登记备案人员中,因私证照未在人事处集中保管的人员清单(含已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借出证照的人员和未及时送交人事处集中保管的人员),供各单位及时排查使用。

二、排查工作的工作要求和主要内容

(一)工作要求

根据上级对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出国(境)管控的工作要求,要求排查因私出国(境)尚未回国和因疫情等原因调整因私出国(境)计划的人员的具体情况,及时收缴保管在登记备案人员个人手上的因私证照,加强跟进监督检查,防止出现登记备案人员违规滞留国(境)外和私自保管证照等问题,切实堵塞管理漏洞。

(二)主要内容

1.根据每日一报、健康打卡等载体,掌握截至目前、因疫情等原因尚未回国教职工的具体情况,填写附表1

2.根据人事处经摸排整理的因私证照未集中保管的人员清单(钉钉发送至相关单位人事处秘书),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如实填写《登记备案人员出国(境)情况统计表》(附表2)。

请各单位统计相关信息于33日前将相关表格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sc@zisu.edu.cn,或钉钉发送至工作联系人,联系人:李震 13516704251、马春红15700079309

请各单位督促做好本次排查统计工作,如实填报出国境的具体信息,并要求因私证照尚在个人手上、特别是未及时交送人事处集中保管的登记备案人员在开学(或回国境)后10个工作内,将因私证照及时交送人事处保管(联系人:李震/88213014/厚德楼319办公室),规范证件领用手续。

 

 

附表:1.因疫情等原因尚未回国教职工情况表

2.登记备案人员出国(境)情况统计表

 

 

人 事 处

2020228

 

 

  • 附件【附表1-2.xlsx】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