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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0年度教职工进修培训计划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19-12-12  点击:

各部门、学院(部):

经个人申报、所在部门推荐,人事处审核,学校审定,现公布2020年度教职工进修培训计划。

一、进修培训名单

(一)“鲲鹏计划”国(境)外进修

1. 校派出国人选

英语语言文化学院(1人) 何习尧

东方语言文化学院(1人) 韩香花

西方语言文化学院(1人) 咸佩心

国际经济与管理学院(2人)尹靖华、黄瑾

跨境、科学技术学院(3人) 卢琦蓓、钟锋、周金玲

2. 同意申报国家(省)公派出国人选

东方语言文化学院(1人) 刘彬

中国语言文化学院(1人) 曾来海

艺术学院(2人) 陈晶、 项玮

3. 国(境)外攻读博士

英语语言文化学院(1人) 游婷

西方语言文化学院(3人) 宋薇薇、潘金欣、李靖

艺术学院(2人)邱涛、陈晶

应用外语学院(1人) 傅颖

(二)国内进修

1. 攻读博士:

英语语言文化学院(1人) 游婷

东方语言文化学院(2人) 张荻、沈翊清

西方语言文化学院(6人) 宋薇薇、潘金欣、李靖、王小月、姚轶苒、杨和晴

艺术学院(2人) 李文军、叶黎君

应用外语学院(1人) 傅颖

国际学院(2人) 冯烁、邱畅

2. 国内访学

跨境、科技学院(2人) 冯启 徐羽展

艺术学院(2人)万欣 马惠明

二、说明

(一)关于“鲲鹏计划”国(境)外进修的相关要求:

1.对于科研业绩突出的优秀人才择优选派。

2.鼓励教师赴国外知名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进行访学。

3.符合校派访学的申报人员均须兼报国家(省)公派项目,如不申报,则不具备校派资格;申报人员须按照规定时间派出。

4.硕士教师海外访学,同意申报国家(省)公派项目,不同意校派。建议先攻读博士。

5.已有海外经历的教师进行海外访学,原则上从紧。

6.不符合校派访学条件的申报人,同意其申报国家(省)公派出国项目,申报成功,同意派出。

(二)国内访学要求不脱产,符合应用化学专业转型需求的教师可脱产1年。

(三)在职攻读博士的相关要求:

1.赴国外攻读博士的申报人员,须兼报有关国家(省)公派资助项目。

2.赴国(境)外攻读博士的选送院校或专业一般应为世界排名前100的知名高校、科研院所。

3.对于部分小语种专业,国内无博士点,或博士点较少的,可放宽对国(境)外攻读博士选送院校的要求。同时报考国内博士院校相关专业。

4.原则上,同意国内读博脱产12个月,国外读博脱产24个月。

浙江外国语学院人事处

2019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