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学院(部)、单位: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浙人社发〔2018〕114号,附件1)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9年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以下简称专技二级岗位)聘任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对象
现聘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符合申报条件的,可申请专技二级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不设置二级岗位。
二、聘任条件
申请专技二级岗位的拟聘人员,应符合《办法》规定的竞聘条件。申请人所提供的业绩成果,应在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期间获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计算时间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业绩时间截止到2019年11月30日。
三、聘任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请人根据所在岗位性质和自身实际情况,对照竞聘条件,填写《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竞聘表》(附件2),并做出岗位履职承诺。
(二)所在单位推荐。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及是否符合申报条件进行审查,二级学院(部)或相关单位岗位聘任工作小组和评聘委员会对申报人进行推荐,确定推荐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于12月10日报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聘任评聘委员会。各党总支在综合考察申报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表现、工作态度表现基础上须出具鉴定意见。
(三)学校组织评审并确定拟聘人选。
(四)拟聘人员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学校发文聘任,聘任结果报上级部门审核或备案。
四、材料报送
(一)《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竞聘表》1份。
(二)党总支鉴定意见1份。
(三)聘任表中未纳入业绩统计的相关证明材料1份。
请各单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严格条件,严把质量,并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联系人:张帆(厚德308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1-88218255/908255/zhangf@zisu.edu.cn
人事处
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