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学院(部)、单位:
为做好201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初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对象
现聘专业技术岗位、具备规定学历、达到规定工作年限,尚未初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我校在职在编教职工,可参加本次初聘。
二、学历、学位和年限要求
1.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可初聘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
2.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专业工作满3个月,可初聘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
3.博士学位获得者,可初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程序及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填写《专业技术职务初聘申报表》(附件1,一式两份),并于11月22日前将申报材料交所在单位。
2.单位推荐。各单位对申报人员进行审核和推荐,并于11月26日前将相关材料报人事处。《专业技术职务初聘申报表》《申报人员汇总表》(附件2)电子稿请发送到指定邮箱。
3.学校审核。
4.发文聘任。
联系人:张帆(厚德308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1-88218255/908255/zhicheng@zisu.edu.cn
人事处
2019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