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学院(部)、单位:
根据《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试行)》(浙外院办〔2015〕30号)和《关于做好201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浙外院办〔2019〕45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1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正式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正式申报
1.申报对象
2019年6月提交过预申报材料,经资格审查符合申报条件的教职工可正式申报专业技术职务。
2.材料要求
申报人员通过申报系统将《评聘表》导出并打印(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3份),11月21日前交所在单位人事秘书,逾期未提交正式申报材料者,视为放弃本年度参评资格。
二、师德师风鉴定
根据有关文件要求,2019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继续严格执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申报人员须对自己在政治道德、学术道德、职业道德等综合业务素质和教书育人方面的情况在《评聘表》中进行总结。
申报人员所在系(教研室)的党支部须对申报人员在政治道德、学术道德、职业道德等综合业务素质和教书育人方面的表现、有无行政处分记录、有无犯罪记录、是否存在师德、学风一票否决的情况等情况进行逐条评议并给出鉴定意见,所在党总支(直支)对师德师风情况进行鉴定,意见填入《评聘表》,相关鉴定工作须在11月22日前完成。
三、考核推荐与监督
1.组建考核推荐组及推荐监督组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考核推荐组由各学院(部)党政负责人、专家及教师代表(原则上要求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组成,成员数5-7人,设组长和副组长各1人。设联络员1人,由各学院(部)人事秘书担任,负责具体联络事宜。
学校组建思政组和其他专技组。学生思政系列由思政组负责考核推荐,除专业教师、学生思政系列外的其他专技人员由其他专技组负责考核推荐。
各考核推荐组建立相应的推荐监督组,由工会代表和教师代表组成,一般为3人。
请各单位将《考核推荐组名单》(附件1)、《推荐监督组名单》(附件2)于11月22日前交人事处。
2.考核推荐工作
考核推荐组根据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和学校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政策规定进行推荐,并在《评聘表》填写推荐意见,并将推荐结果填入《考核推荐结果汇总表》(附件3)。同级别有2名及以上被推荐人选的,需进行排序。
推荐监督组负责对考核推荐过程和考核推荐组成员的履职行为进行监督,并将有关情况填入《推荐监督情况表》(附件4)。
四、公示并报送结果
考核推荐结果在各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思政组和其他专技组在人事处网站公示。《考核推荐结果汇总表》、《推荐监督情况表》及相关申报材料请于11月26日前交人事处。
联系人:张帆(厚德308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1-88218255/908255
人事处
2019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