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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管理岗位职员职级评聘(含预聘)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19-11-12  点击:

各部门、学院(部)、单位:

根据学校《管理岗位职员职级评聘实施办法》(浙外院办〔201799号)、《关于年度岗位聘任(聘期内聘任)工作的补充通知》(浙外院办〔2019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现将做好2019年管理岗位职员职级评聘(含预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聘任在学校管理岗位的事业编制人员(含专职辅导员,但不含中层领导干部),符合评聘申报条件。

二、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所在单位初审推荐。

(二)学校组织资格审查并公示资格审查情况,公示。

(三)学校组织五级、六级职员申报对象的民主测评。

(四)学校组织评审;五级、六级职员的拟聘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五)聘任公示。

(六)学校统一发文聘任,其中五级、六级职员的聘任人选报上级部门审核备案。

三、工作要求

(一)申报对象填写《管理岗位职员职级评聘申请表》(附件1)。所在单位进行初审推荐,并填写《管理岗位职员职级评聘申报汇总表》(附件2)。各单位于1121日中午下班前,将有关材料送交人事处。

(二)本次聘任的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工作业绩等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91231日。其中,申报预聘的工作年限、任职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到退休年龄当月底。

请各部门、学院(部)、单位做好本单位管理岗位职员职级评聘的申报组织工作,并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人事处联系人:李震(厚德楼319

联系电话:88213021/903021

电子邮箱:1712861884@qq.com


附件:

1.《管理岗位职员职级评聘申请表》

2.《管理岗位职员职级评聘申报汇总表》


组织部 人事处

2019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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