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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0年教职工年度进修计划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19-11-06  点击:

各学院(部)、有关部门:

根据《浙江外国语学院教职工国内培养实施细则》《浙江外国语学院教职工国(境)外培养实施细则》《浙江外国语学院教职工国(境)外培养行动计划(“鲲鹏计划”)》《浙江外国语学院高层次人才学术假制度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为规范有序做好教职工在职进修工作,确保学校教学、育人等各项工作平稳运行,请各相关单位统筹安排本单位2020年教职工年度进修计划并按要求进行申报,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1. 国内进修

1) 学历(位)教育:

在职(定向、委培和同等学力)博士研究生等。

2) 非学历(位)教育:

国内学术骨干高访,一般国内访学、进修等。

2 国(境)外进修

1)国家公派和省公派留学人员

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和浙江省的相关选派文件执行,学校择优推荐。

2)校派留学人员

根据选派对象的学术水平、业务能力等,分四种类别选派:学术骨干高级访问学者,教学骨干访问学者,优秀青年教师出境研修(含博士后研究),校际交流。

3)南美地区教育交流

具体要求见《关于选派人员2020年赴南美洲地区进行教育交流的通知》

3.学术假

4.机关专业技术人员国内短期业务培训、行业培训等

二、申报要求

1. 国内进修

教师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浙江外国语学院教职工国内进修申报表》(申报表1)。各学院(部)根据学科建设需求和本人条件,进行审核并分类别对申请人员推荐排序,同时填写《浙江外国语学院教职工国内进修申报汇总表》(汇总表1)报人事处。

2.国(境)外进修

教师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浙江外国语学院“鲲鹏计划”申报表》(申报表2)。各学院(部)根据专业建设需求和本人条件,进行审核并对申请人员进行统一推荐排序,同时填写《浙江外国语学院“鲲鹏计划”申报汇总表》(汇总表2)报人事处。

注:

1)派出前实际在校工作满2年的可申报。

2)所有申报进修项目的人员均须先报国家公派(省公派)项目。

3)申报人员须明确访学目标与任务。

4)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申请时外语水平合格者。

3. 学术假

教师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浙江外国语学院学术假申报表》(申报表3)。各学院(部)根据工作实际进行审核并对申请人员进行统一推荐排序,同时填写《浙江外国语学院学术假申报汇总表》(汇总表3)报人事处。

4.机关专业技术人员国内短期业务培训、行业培训等

根据工作业务实际需要,对有继续教育学时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进行填报,部门填写《浙江外国语学院常规培训项目申报汇总表》(汇总表4)报人事处。

请各单位于1115前将有关个人申报及单位汇总材料的纸质版(一式一份)交人事处,同时发送电子版至mch@zisu.edu.cn。联系人:马春红,联系电话:88213014。附件可至人事处网站下载。


人事处

2019116

附件1:申报表

附件2: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