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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青年教师导师制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19-10-29  点击: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青年教师培养,根据《浙江外国语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暂行办法》(浙外院〔2011〕94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18年青年教师导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8年结对青年教师和导师(附件)

二、考核内容

导师的履职情况;青年教师指导方案、分阶段指导计划的执行情况、师德和业务情况等。

三、考核程序

1.根据《浙江外国语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暂行办法》文件要求,结对导师和青年教师填写《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记录手册》,分别撰写工作总结,于116日前考核材料提交所在学院(部)

2.学院(部)结合日常表现和考核材料进行考核评定,于117日前将考核材料交人事处。

3.学校综合审定,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导师指导课时费


联系人:张帆(厚德308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1-88218255/908255


人事处

201910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