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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19-08-08  点击:

各部门、学院(部)、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浙江省有实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函〔201993号)精神,现将做好2019年度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以下简称“省突贡”)人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数量

(一)推荐数量:省突贡每三年选拔一次,每次不超过75名,省教育厅推荐数量为20名,我校推荐数量预计1-2名。

(二)选拔条件:推荐人选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4910日以后出生),应是在我省科学技术和现代化建设中做出过突出贡献,特别是围绕数字经济“一号工程”、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国制造2025浙江行动纲要及八大万亿产业,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基层和工作一线中青年专业人才,不推荐副厅级或相当于副厅级以上干部。具体条件见《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第六条(附件1)。

二、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登录浙江省高层次人才项目管理平台(http://gccrc.zjhrss.gov.cn)进行网上申报,上传获奖证书、代表性论文、参加过的科技项目等相关申报佐证材料,并导出《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申报表》报所在学院(部)审核。“双肩挑”干部由学科所在学院(部)负责审核。

(二)学院(部)推荐。所在学院(部)对申报材料,特别是重要奖项、论文、项目完成情况的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并推荐。推荐人员多于1名的需排序。

(三)评议推荐。学校组织专家对通过材料审查的申报人进行评议,提出拟推荐人选,并进行全信息(除涉密材料外)公示、同时征求校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四)人选报送。公示及征求意见无异议,经学校审议通过后报送省教育厅。

三、材料和时间要求

(一)通过浙江省高层次人才项目管理平台导出的《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申报表》、《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学院(部)汇总,附件2)、申报佐证材料(可待学校评议确定后提交)一式一份于819日交人事处望院A-317办公室。

(二)报送材料涉及秘密的,原则上要求脱密处理,无法脱密的,请注明密级,通过线下机要渠道报送。

 

联系人:张帆 联系电话:13588178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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