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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2019〕1号)

作者:  发布时间: 2019-07-03  点击:

2019年7月2日上午,学校召开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就落实我省职称改革的精神与要求完善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转聘问题进行了研究。会议由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宣勇主持。

一、人才引进中专业技术职务聘任

为加强人才引进工作力度,会议研究同意对于引进的专业技术职务为非高校教师系列的人才,可直接转聘;对于引进的“西溪学者”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根据岗位需要,直接聘任为教授(研究员),“西溪学者”青年人才直接聘任为副教授(副研究员)。聘任情况在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上进行确认。

会议明确对于引进后在教师岗位上的,需在进校后两年内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如未按期获取,则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不予聘任。

二、在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转聘

为落实岗位管理要求,强化聘期业绩考核,会议研究同意对目前具有非高校教师系列职务但聘任在教师岗位的教师,其专业技术职务转聘,作如下调整。

(1)需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

(2)具有副高及以上职务、取得博士学位满两年的,可直接转聘;其他在现岗位有新业绩的,可申请转聘;新业绩一般要与现岗位职责要求相一致:正高职务要求1篇一级以上期刊论文或与此相当的学术业绩,副高职务要求1篇核心以上期刊论文或与此相当的学术业绩,中级职务要求公开发表1篇期刊论文或与此相当学术业绩;同等条件下,具有六个月以上海外经历者优先。

   其他专业技术系列的转聘参照执行,初转聘、以考代评按照现有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