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外国国语学院人事处
联系我们 学校首页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人事动态 > 正文

关于开展“西溪学者”校内选聘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19-06-04  点击:

各部门、学院(部)、单位:

根据学校《浙江外国语学院“西溪学者”计划(试行)》(浙外院〔2019〕58号)精神,“‘西溪学者’面向校内外公开选拔和招聘”,现就做好今年“西溪学者”选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1.设岗位三类,分别为“西溪学者”杰出人才、“西溪学者”领军人才和“西溪学者”青年学者;

2.以服从服务学校发展战略需求为导向,优先在省级一流学科、硕士学位培育点、省优势、特色专业以及重点研究领域中设置。

二、申报条件:

1.符合《浙江外国语学院“西溪学者”计划(试行)》中规定的“聘任条件”;

2.业绩计算时间截止到2019年6月30日。

三、选聘程序:

1.申请人填写《“西溪学者”计划申报表》;

2.学院评荐。由学院(部)学术委员会对申报者的专业基础、学术水平、学术潜力以及岗位目标的可行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经学院(部)党政联席会研究,形成推荐意见,对同一类推荐人数超过1人的需排序。双肩挑人员由学科所在学院(部)负责通知和推荐。

3.学校职能部门审查,专家评选(或组织答辩评审),确定拟聘人选。

4.学校会议审定,公示后聘任。

四、相关要求

1.“西溪学者”选聘坚持“好中选优、严格考核、动态管理”的原则,选拔最优秀、最符合学校发展需要的人选,如未选拔到合适人选,可暂时空缺。

2. 各学院(部)于7月2日下午16:00前将以下申报材料纸质稿送人事处,并将相关表格发送至电子邮箱,具体要求如下:

1)《“西溪学者”计划申报表》,A4纸正反面打印1份。

2)《“西溪学者”计划申报人员汇总表》,A3纸打印1份;

3)佐证材料:经职能部门认定的本校署名工作业绩,无需提供佐证材料。

3. 除本次集中选聘外,凡年度内取得标志性成果或获省级以上人才称号的教师,可随时提出申请,参照上述程序予以聘任。

联系人:张帆(望院A-309办公室)  

联系方式:88218255 /908255 /zhangf@zisu.edu.cn






人事处

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