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外国语学院《高层次人才梯队培养办法(修订)》(属浙外院【2016】71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学院审核、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审查、校学术委员会人才专门委员会评议,现将2016年入选校高层次人才梯队人员的中期考核结果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2019年3月7日至3月1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校人事处或纪检监察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及邮箱:
人事处:88213014/ Email:mch@zisu.edu.cn
纪检监察办公室:88219015/ Email:jjjcb@ zisu.edu.cn
2019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