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
为方便广大教职工,请有需要寒假期间因私出国(境)、开具在职证明、收入证明等相关手续的教职工于2019年1月23日前办理。
一、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相关手续
登记备案人员校内审批程序如下:打印《浙江外国语学院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登记备案表》(可在组织部或人事处网页下载)→填写后将表格提交学院(部门)领导审批并盖章→①副处级及以上干部将表格提交组织部,由组织部报校纪委、党委领导审批,经批准后,到组织部领取个人因私证件或办理相关审批表盖章。②其他人员将表格提交人事处→经批准后,到人事处领取个人因私证件或办理相关审批表盖章。
联系人:马春红/望院-A317 88213014(903014)
提醒:在下学期开学后10天内,副处级及以上干部需将因私证件交回组织部统一保管;其他人员需将因私证件交回我处统一保管。
若需因私出国收入证明、在职证明等,登记备案人员请在完成校内审批手续后办理。
二、开具证明手续
教职工可通过智慧校园及钉钉在线申请人事证明。
联系人: 李震/望院A-308 88213021(903021)
人事处
2019年1月17日
附件:在线开具证明流程
浙江外国语学院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登记备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