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学院(部)、直属单位:
根据学校《管理岗位职员职级评聘实施办法》(浙外院办〔2017〕99号)文件精神,现将做好2018年管理岗位职员职级评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聘任在学校管理岗位的事业编制人员(含“双肩挑”人员和专职辅导员)。符合本级或上一级评聘申报条件的均须申报;新进校的管理岗位职员也需申报。
二、评聘工作时间安排
(一)12月28日前,申报对象填写《管理岗位职员职级评聘申请表》(附件1)。所在单位进行初审推荐,并填写《管理岗位职员职级评聘申报汇总表》(附件2)。请各单位于12月28日中午下班前,将有关材料送交人事处。
(二)1月2日前,学校组织资格审查并公示资格审查情况,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三)1月4日前,学校组织五级、六级职员申报对象的民主测评。
(四)1月18日前,学校组织评审;五级、六级职员的拟聘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五)1月21日前,聘任公示。
(六)学校统一发文聘任,其中五级、六级职员的聘任人选报上级部门审核备案。
三、其他
本次聘任的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工作业绩等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
请各部门、学院(部)、直属单位做好本单位管理岗位职员职级评聘的申报组织工作,并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联系人:人事处李老师(望院A308),联系电话:88213021/903021,电子邮箱:1712861884@qq.com。
附件:
1.《管理岗位职员职级评聘申请表》
2.《管理岗位职员职级评聘申报汇总表》
人事处 组织部
201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