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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管理岗位职员职级评聘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18-12-24  点击:

各部门、学院(部)、直属单位:

根据学校《管理岗位职员职级评聘实施办法》(浙外院办〔201799号)文件精神,现将做好2018年管理岗位职员职级评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聘任在学校管理岗位的事业编制人员(含“双肩挑”人员和专职辅导员)。符合本级或上一级评聘申报条件的均须申报;新进校的管理岗位职员也需申报。

二、评聘工作时间安排

(一)1228日前,申报对象填写《管理岗位职员职级评聘申请表》(附件1)。所在单位进行初审推荐,并填写《管理岗位职员职级评聘申报汇总表》(附件2)。请各单位于1228日中午下班前,将有关材料送交人事处。

(二)12日前,学校组织资格审查并公示资格审查情况,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三)14日前,学校组织五级、六级职员申报对象的民主测评。

(四)118日前,学校组织评审;五级、六级职员的拟聘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五)121日前,聘任公示。

(六)学校统一发文聘任,其中五级、六级职员的聘任人选报上级部门审核备案。

三、其他

本次聘任的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工作业绩等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81231日。

请各部门、学院(部)、直属单位做好本单位管理岗位职员职级评聘的申报组织工作,并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联系人:人事处李老师(望院A308),联系电话:88213021/903021,电子邮箱:1712861884@qq.com


附件:

1.《管理岗位职员职级评聘申请表》

2.《管理岗位职员职级评聘申报汇总表》




  

                         人事处 组织部

2018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