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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外国语学院院长办公室关于推荐浙江省劳动模范的通知

作者:人事处  发布时间: 2014-02-17  点击:

各部门、学院(部)、直属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教育工会《关于推荐评选浙江省工人先锋号及浙江省劳动模范、劳动模范集体的通知》(浙教工〔2014〕2号)的精神,在2014年五一前夕,推荐评选一批全省工人先锋号及浙江省劳动模范、劳动模范集体。为做好推荐工作,现将《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总工会关于评选表彰浙江省劳动模范和浙江省劳动模范集体方案的通知》转发,并就有关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1.严格按规定的评选条件、要求推荐。

2.以党总支(直支)为单位在全校范围内限推浙江省劳动模范候选对象一人,2月20日前上报校人事处。

3.经校党委同意,报省教育厅、教育工会初审同意后将推荐对象在校内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再填写正式登记表。

不明事宜请与人事处、校工会联系。联系人人事处蒋燕霞,电话:88213014;工会郑美华,电话:88213081。

附件:1.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总工会关于评选表彰浙江省劳动模范和浙江省劳动模范集体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17号)

2.近几年荣获省级先进、校模范教工称号名单及推荐报告

浙江外国语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4年2月16日

附件.doc (49.5 K)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