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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度浙江省高校访问学者导师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人事处  发布时间: 2013-12-30  点击:

各学院(部):

根据《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及《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度浙江省高校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导师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拟开展2014-2015学年度浙江省高校访问学者导师资格申报的工作,为做好我校教师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访问学者导师的条件

1、院士或特聘教授、凡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点或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国家文科基地的教授、省重中之重、文科基地;“钱江高级人才”特聘教授、“省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及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均可接受访问学者。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教授(或副教授)可申请成为访问学者导师:

(1)近两年主持并在研省部级以上课题1项或参与国家级项目并有可支配的经费。

(2)近三年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6篇或一级刊物2篇或权威刊物1篇或有专著出版,或获得省级以上科研奖励1项(合作申报者排名须在前3名)。

3、申请担任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访问学者导师的条件可参照上述要求,适当放宽。

4、访问学者导师一般应是硕士生导师或省级精品课程的主持人。

5、导师必须在职在岗。本校导师不接受本校教师访学。

二、材料要求

请各学院做好本单位申报人选的资格审查,并对本单位接受访问学者的学科、专业研究方向以及人数做好总体规划,双肩挑人员由学科所在学院负责申报。请于1月6日前将《浙江省高校访问学者导师申报表》及《浙江省高校访问学者导师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报送至人事处,同时电子版发送至rscsz@zisu.edu.cn。

联系人:蒋燕霞/88213014

附件

1、申报表

2、汇总表

人 事 处

2013年12月30日

附件表格.rar (11.4 K)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