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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外国语学院关于2013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人事处  发布时间: 2013-12-26  点击:

各部门、学院(部)、直属单位:

根据《浙江外国语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试行办法》(浙外院〔2011〕94号),经研究,现将2013年度教职工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全校教职工(含派遣员工),处级领导干部考核由党委另行组织。

二、考核内容及等次

考核主要从德、能、勤、绩等四方面对教职工的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人数一般不超过参加考核人员总数的15%。各考核小组优秀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考核组织领导

各学院、部门(单位)要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学校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各学院成立考核小组负责考核工作。学工部负责一线专职辅导员的考核工作。图书馆、后勤服务中心、教学月刊社分别成立考核小组自行组织实施;校党政机关(含直属单位)分3个考核小组组织实施,分组如下:

第一组:包括党委、院长办公室,组织部、统战部(离退办),宣传部,纪检办(审计处),学工部(学生处),工会、团委等部门,由党委、院长办公室负责人任组长。

第二组:包括发展规划处,教务处,科研处,人事处,国合处,师训干训办公室,计划财务处,小和山校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等部门,由发展规划处负责人任组长。

第三组:包括资产与公共事务管理处,校园建设处,保卫处(人武部),继续教育学院,教育技术中心,设备与物质保障中心,资产经营公司等部门,由资产与公共事务管理处负责人任组长。

四、有关规定

(一)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考核,对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年度考核等次定为不称职。

(二)新录(聘)用人员工作不满半年的,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三)当年病假累计超过六个月的;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的;病、事假累计超过五个月的;未聘或待聘超过六个月的不参加年度考核。

(四)挂职锻炼、组织下派、援疆、经学校批准的外借人员等归派出学院或部门考核,外派不足六个月的,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外派六个月及以上的,派出单位应根据现工作单位对其工作的鉴定意见进行考核。以上各类人员有上级文件规定的按规定办理。(外派人员考核鉴定表可到人事处网站下载)

(五)校内调动在原单位工作满六个月及以上者归原单位考核。

(六)教职工受处分的按有关规定考核。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全校教职工职务晋升、工资晋级、津贴分配、奖惩、培训进修、辞退等的重要依据。

六、考核安排

(一)教职工本人对年度工作进行总结,认真填写《浙江外国语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表》。

(二)各有关考核小组组织进行考核,填写意见、确定等级并填写《2013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见附件2)

(三)请各学院人事秘书、单独设置考核小组的部门及有关考核小组组长单位的人事秘书到人事处领取《考核表》。考核结束后,请人事秘书将《考核表》和《汇总表》于2014年1月10日一并交至人事处。《汇总表》纸质文档一式二份,电子文档发至rscwj@zisu.edu.cn邮箱。(《考核表》及《汇总表》可到人事处网站下载)。考核表如用电脑打印,须双面打印,本人用黑色水笔签名。

2013年度考核 “优秀”名额分配表.doc (50.5 K)下载

2013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doc (42 K)下载

浙江外国语学院教职工2013年度考核表A4.doc (39.5 K)下载

浙江外国语学院教职工2013年度考核表(A3).doc (39.5 K)下载

浙江外国语学院外派人员年度工作鉴定表格.doc (30 K)下载